對于計量器具,我們一般不說可靠性,而是代之以測量的穩定性,或者說計量的確定性。
對衡器的穩定性的評價和檢定批準,主要是針對衡器的結構型式,要求此種結構型式有望得到正確的測量結果和足夠的測量穩定性(測量的確定性),并要求對衡器的穩定性通過型式批準檢定以后 1、2 或 3 年的檢定有效期內,不顯示錯誤的稱量結果。按照德國計量法的規定,一臺衡器在檢定之前,其結構型式必須是已經批準過的。
損害計量器具的測量穩定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: 過載,也就是在被測量或者環境條件所規定的范圍以外使用;因不斷重復(按規定)使用而造成的疲勞,如疲勞斷裂、摩擦、磨損;經過較長的時間,由于腐蝕或其它變化而造成的老化,這種老化與使用無關。